主要职责
来源:兴安盟就业局 发布时间:2020-03-02 23:50
点击量:85
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管理全市就业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就业工作政策、法规,制定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负责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负责全市创业服务工作以及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负责全市农牧民工转移就业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农牧民工转移就业培训,负责全市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建设;负责全市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相关工作;负责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就业创业服务以及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的指导协调;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