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兴安盟青年见习工作流程》的函
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更好落实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青年见习工作具体操作流程、申请条件、材料清单以及工作要求函告如下:
一、青年见习工作流程
(一)见习业务承办流程
各级就业部门是青年见习业务承办单位。负责有见习需求人员的摸底、登记、推荐;见习政策宣传、解读;推荐见习单位; 履行见习单位申报程序;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见习补贴申请资料的审核、留存;见习补贴申请拨付;见习期满人员考核; 对见习单位、见习人员的见习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 见习单位申报流程
符合见习申报条件的单位准备申请材料,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经当地就业局初审,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报盟就业局审核后,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备。
(三)见习单位管理流程
见习单位批准后,由当地就业局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单位协议书,联合相关部门为见习单位授牌,挂牌期限一般为三年。 每年定期对见习单位进行检查、评估,符合要求的,三年期满后可继续挂牌。连续2次评估达不到要求的,报当地及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见习单位资格。
(四)青年见习申请流程
当地就业局、见习单位适时向社会公布见习岗位,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向见习单位直接申请见习,或向当地就业部门登记申请见习,由就业部门推荐见习。见习青年与见习单位实行双向选择。
(五)见习补贴申请流程
当地就业局收到见习单位补贴申请材料后,按规定协调地方财政为见习单位履行见习补贴拨付手续,由地方财政将见习补贴拨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见习单位及见习人员条件
(一)见习单位条件
具体条件见《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
见习单位实行属地申报。中央、自治区、盟市驻当地的单位向当地就业局申请见习单位。
(二)见习人员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见习人员无自治区内、区外、农村、城市户籍限制。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它人员按16-24岁青年界定。
未就业、失业以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状态为准。
与见习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能纳入青年见习。
见习人员不得重复享受见习补贴政策。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见习协议可跨年度签订。
(四)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2019年为880元),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留用人员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准)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 (2019年为1050 元)。
见习单位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满后向当地就业部门申请见习补贴。
三、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见习单位所需材料:
1、兴安盟青年见习单位审批表(附件1)
2、兴安盟青年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2)
3、兴安盟申请见习单位花名册(附件3)
4、法人登记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当地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就业局、人社局审核。
(二) 见习人员备案所需材料:
1、兴安盟见习单位拟参加见习人员花名册(附件5)
2、青年见习申请表(附件6)
3、青年见习协议书(附件7)
4、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原件交由当地就业局审核后返还。
(三) 见习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兴安盟见习期满人员申请见习补贴花名册(附件8)
2、兴安盟见习人员见习补贴申请表(附件9)
3、単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凭证(银行流水)
4、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
5、期满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奋同原件
6、兴安盟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附件10)
7、兴安盟见习单位见,习补贴审批表(附件11 )
以上材料由当地就业局审核,履行补贴拨付手续后,与见习单位见习备案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四、2019年基本生活补贴拨付情况及工作要求
(一)目前见习补贴拨付情况
兴安盟2019年青年见习任务为400人,年初见习补贴164 万元已拨付到各旗县市财政局,下半年追加的68.32万元补贴按各旗县市青年见习人数分配,具体分配金额另行通知。
(二)加强协作共同完成任务
2019年青年见习工作暂由各旗县市人才部门、就业部门完成,共用一笔补贴。实际工作中,需要两部门沟通协作,明确补 贴使用额度。两部门可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 岁失业青年两类人员同时纳入同一个见习单位,共同完成今年见习任务。
(三)做好见习工作衔接
人才部门原有效期内、有在岗见习毕业生的见习单位,不必重新申请见习单位,按今年见习流程履行见习手续即可。新单位按照今年文件要求履行见习单位申报程序。
(四)做好数据总结上报
各旗县市就业局每季度末前5日向盟就业局报送《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2),盟就业局汇总后于季度末前3个工作日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旗县市人才部门直接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旗县市就业局于12月底将青年见习工作总结报盟就业局,盟就业局汇总后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各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见习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全力抓好落实,于9月6日前完成见习单位申报工作。
附件:1、兴安盟青年见习单位审批表
2、 兴安盟青年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
3、 兴安盟申请青年见习单位花名册
4、 兴安盟认定青年见习单位协议书
5、 兴安盟青年见习单位拟参加见习人员名单
6、 兴安盟青年见习申请表
7、 青年见习协议书
8、 兴安盟见习期满人员申请见习补贴花名册
9、 兴安盟见习人员见习补贴申请表
10、兴安盟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
11、兴安盟见习单位见习补贴审批表
12、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