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方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现将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在通过内蒙古“12333”单位网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办理停保,如实录入停保原因等相关信息。因不如实填写造成失业人员不能及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责任由用人单位自负。
(二)未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前,用人单位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备案表》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三)为了使失业职工按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将《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交给失业人员,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如有疑问,可来电详询:
序号 | 归属地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 | 乌兰浩特市就业局 | 8222732 | 关店第四粮库西人力资源大楼 |
2 | 阿尔山市就业局 | 7124949 | 阿尔山市温泉街 |
3 | 科右前旗就业局 | 8398586 | 科右前旗政府路南 |
4 | 科右中旗就业局 | 4130029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楼一楼 |
5 | 扎赉特旗就业局 | 6718039 | 益民路,人力资源大楼306室 |
6 | 突泉县就业局 | 5120067 | 突泉县政务中心8楼 |
7 | 兴安盟就业局 | 8237779 | 乌市乌兰西大街民生大厦 |
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先生/女士:
请您在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一、申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可通过内蒙古“12333”个人网厅(http://rst.nmg.gov.cn/)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或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以下业务:
1、失业登记。携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到原参保关系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同时进行求职登记。
2、申领登记。请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3、医保接续。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缴纳(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不享受代缴政策)。
4、银行开户。失业保险金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请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前至发卡银行激活银行账户。
三、温馨提示
1、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当月15号前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金当月底前到帐,15号后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次月底前到帐。
2、领取失业保险金时,请勿进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关系跨区转移,以免影响您正常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请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次月,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请您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至少3个月内不要将失业保险金银行账户销户。
5、请遵守《社会保险法》规定,若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就业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请及时通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
四、办理时间
每月1日—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地点
序号 | 归属地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 | 乌兰浩特市就业局 | 8222732 | 关店第四粮库西人力资源大楼 |
2 | 阿尔山市就业局 | 7124949 | 阿尔山市温泉街 |
3 | 科右前旗就业局 | 8398586 | 科右前旗政府路南 |
4 | 科右中旗就业局 | 4130029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楼一楼 |
5 | 扎赉特旗就业局 | 6718039 | 益民路,人力资源大楼306室 |
6 | 突泉县就业局 | 5120067 | 突泉县政务中心8楼 |
7 | 兴安盟就业局 | 8237779 | 乌市乌兰西大街民生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