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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有补贴啦!今年补贴5000元!

来源: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3 17:35 点击量:78

                                                                    就业困难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有补贴啦!今年补贴5000元!

一、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补贴险种

以上6类人员个人全额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2020年疫情期间到期的可以延长领取1年补贴(疫情期间特殊政策)

  四、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4000元,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补贴1000元,两险补贴共计5000元。

五、社会保险补贴办理的程序

   1、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常住地就业局就业科(股)登记失业。(有营业执照不能办)

2、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往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收据或手册,去社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再到劳动保障所审核确认。

3、到常住地就业局就业科(股)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4、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后,凭当年缴费收据及相关资料到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局就业科(股)办理申领享受社保补贴手续。

六、联系电话

盟就业局       就业科    8231990

乌市就业局    就业股    8222708

阿市就业局    就业股    7125911

前旗就业局    就业股    8398586

中旗就业局    就业股    4121414

扎旗就业局     就业股    6718043

突泉就业局     就业股    513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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