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季度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公示
来源: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24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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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2019】60号)和《兴安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兴人社发【2020】43号)的相关规定,经培训机构申请,旗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盟财政局审核通过,现将2021年二季度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发放明细(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82-8316529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