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盟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 享受补贴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0号)、《兴安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兴人社发[2020]43号)、《关于转发做好2021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办发[2021]18号)和《关于规范<兴安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流程>的通知》(兴就服发[2021]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承训机构按流程向我局申请培训补贴。经我局初审,人社局复审,财政局复核
,本次共计1家单位申请拨付12个班次370人次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培训补贴,共需拨付资金592000元。
为确保补贴发放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9月8日至9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82-12333
0482-8238615
附件:《2021年盟直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培训补贴拨款明细 》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