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盟本级第四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公告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件《内蒙古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和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兴安盟2021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兴人社办发〔2021〕241号)文件规定,经过个人申请,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初审,人社局、财政局审批,现将盟本级2021年第四批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7天,公示日期自2021年1月24日至2021年1月30日。
个人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材料:
1、办理条件:已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2、申报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4)社会保险缴费收据原件;(5)社保卡或中国银行储蓄卡。
监督举报电话:0482-8316520
补贴咨询电话:0482-8231990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