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兴安盟2022年春节期间农牧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2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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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地区春节期间返乡农牧民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兴安盟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春节期间农牧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返乡留居务工的农牧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保障工作,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特将全盟定点培训机构名录、旗县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股电话予以公示,欢迎有培训意愿的返乡留居务工农牧民工报名。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