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公告
根据《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内人社办发〔2023〕78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特别是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帮扶工作,主动对接做好实名制信息数据移交工作,对移交信息有缺项漏项的,及时反馈补充。要广开就业帮扶登记渠道,通过新媒体指引、求职登记小程序、线上线下失业登记及基层摸排等渠道,对本地户籍和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应登尽登,确保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信息系统。
二、各盟市要及时进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信息维护,通过走访摸排、数据比对、电话联系,摸清摸准其就业失业状态、学历专业、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对已经就业的,要做好就业去向详细信息登记。
三、各地要不折不扣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线下自主登记、线上小程序运用和“131”服务举措,通过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与毕业生逐一进行联系,了解就业需求,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招聘活动清单,根据需求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见习等服务。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5月